对于有患过梅毒和结核病史的孕妇来说

文章来源:晶状体溶解性青光眼   发布时间:2015-12-3 17:39:57   点击数:
 手术通常是在婴儿出生后的头几个月内进行

婴儿性青光眼,很多是由于妇女在怀孕的最初期(2个月内)受梅毒,结核菌感染或受辐射物、毒物损害所致

如果发现婴儿有早期表现,即可视为被怀疑者,对此类婴儿每月至少应送医院检查一次治疗婴儿青光眼的办法主要是依靠手术,药物只起辅助作用手术后,孩子的父母还要严格遵行医嘱,一旦眼内压稳定、正常,上述症状也会逐渐消失,孩子的视力便可逐渐得到改善和恢复

对于有患过梅毒和结核病史的孕妇来说,在婴儿出生后尤要注意密切观察上述早期表现.

婴儿性青光眼的早期表现为畏光、流泪,两眼无光泽,这些现象家长均可以发现.当病情恶化时,则有虹晕、眼球扩大、角膜变色、视力减退等现象.若不及时治疗,则可能会固体氧引起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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