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老唐聊生鲜》,以下是全文内容:
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的一部分,其编制主要依据《GB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GB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来进行。
而部分类别的预包装食品由于其成分、包装面积等特殊性,是可以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
标准条文
7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下列预包装食品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生鲜食品,如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禽蛋等;
——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
——包装总表面积≤cm2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的食品;
——现制现售的食品;
——包装的饮用水;
——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预包装食品;
——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如果在其包装上出现任何营养信息时,应按照本标准执行。
根据国际上实施营养标签制度的经验,营养标签标准中规定了可以豁免标示营养标签的部分食品范围,主要是包装小、食用量小、生鲜或现制现售的产品等。
生鲜食品,如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禽蛋等;
生鲜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的、未经烹煮、未添加其它配料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等,如袋装鲜(或冻)虾、肉、鱼或鱼块、肉块、肉馅等。此外,未添加其它配料的干制品类,如干蘑菇、木耳、干水果、干蔬菜等,以及生鲜蛋类等,也属于本标准中生鲜食品的范围。但是,预包装速冻面米制品和冷冻调理食品不属于豁免范围,如速冻饺子、包子、汤圆、虾丸等。
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
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5%(指体积分数)的饮料酒类产品,包括发酵酒及其配制酒、蒸馏酒及其配制酒以及其他酒类(如料酒等)。上述酒类产品除水分和酒精外,基本不含任何营养素,可不标示营养标签。
包装总表面积≤cm2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的食品;
产品包装总表面积小于等于cm2或最大表面面积小于等于20cm2的预包装食品,由于包装面积小,可能无法显著标示营养标签的信息,因此可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两者满足其一即可),但允许自愿标示营养信息。这类产品自愿标示营养信息时,可使用文字格式,并可省略营养素参考值(NRV)标示。
包装总表面积计算可在包装未放置产品时平铺测定,但应除去封边及不能印刷文字部分所占尺寸。包装最大表面面积的计算方法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的附录A。
对于重复使用玻璃瓶包装的食品,如果无法在瓶身印刷信息,可按照“包装总表面积≤cm2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的食品”执行,免于标示营养标签。鼓励生产企业在上述食品的外包装箱或其包装箱内提供营养信息。
现制现售的食品;
是指现场制作、销售并可即时食用的食品。但是,食品加工企业集中生产加工、配送到商场、超市、连锁店、零售店等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按标准规定标示营养标签。
包装的饮用水;
包装饮用水是指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及其他饮用水,这类产品主要提供水分,基本不提供营养素,因此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对于包装饮用水,依据相关标准标注产品的特征性指标,如偏硅酸、碘化物、硒、溶解性总固体含量以及主要阳离子(K+、Na+、Ca2+、Mg2+)含量范围等,不作为营养信息。
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预包装食品;
指食用量少、对机体营养素的摄入贡献较小,或者单一成分调味品的食品,具体包括:
1.调味品:味精、食醋等;
2.甜味料:食糖、淀粉糖、花粉、餐桌甜味料、调味糖浆等;
3.香辛料:花椒、大料、辣椒等单一原料香辛料和五香粉、咖喱粉等多种香辛料混合物;
4.可食用比例较小的食品:茶叶(包括袋泡茶)、胶基糖果、咖啡豆、研磨咖啡粉等;
5.其他:酵母,食用淀粉等。
但是,对于单项营养素含量较高、对营养素日摄入量影响较大的食品,如腐乳类、酱腌菜(咸菜)、酱油、酱类(黄酱、肉酱、辣酱、豆瓣酱等)以及复合调味料等,应当标示营养标签。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豁免标示营养标签不意味着企业可以在产品上随便描述营养信息而不受任何限制,如果属于豁免范围的产品,出现了以下情形,则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强制标注营养标签:
1)企业自愿选择标识营养成分或相关内容的;
2)标签中有任何营养信息(如“蛋白质1≥3.3%”等)的。但是,相关产品标准中允许使用的工艺、分类等内容的描述,不应当作为营养信息,如“脱盐乳清粉”等;
3)使用了营养强化剂、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植物油的;
4)标签中有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的,如企业声称“高钙”“不含胆固醇”等。
问答时间
Q根据标准问答(修订版)中关于生鲜食品的解释及举例说明,干贝、鱿鱼干等水产品是否属于生鲜食品,只加入食盐的腌制或盐渍的鱼或肉,加入食盐的干水果,酒糟肉(生的)等,这些是否属于生鲜食品,是否可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如何理解“未添加其他配料的干制品类”?类似于豆粉、大米、薏米等这些预包装食品需要标示营养成分表吗?
A生鲜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的、未经烹煮、未添加其他配料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等,如袋装鲜(或冻)虾、肉、鱼或鱼块、肉块、肉馅等;未添加其他配料的干制品类,如干蘑菇、木耳、干水果、干蔬菜等,以及生鲜蛋类等,也属于本标准中生鲜食品的范围。
豆粉、大米、薏米等需要标示营养成分表。干贝、鱿鱼干等水产品不属于生鲜食品,因为已经经过烹煮了;只加入食盐的腌制或盐渍的鱼或肉,加入食盐的干水果,酒糟肉(生的)等,也不属于生鲜食品,因为加入了配料食盐,以上两种都不可以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Q关于标识值的误差问题,农副产品个体间差异率很大,例如,不同的鱼类在不同的季节被捕获其身体内的脂肪含量相差有半以上,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A农副产品若不是预包装的形式,则不受该标准的管理。若是预包装产品的形式,鱼类等生鲜食品属于豁免标识的范围。Q如何理解标准问答(修订版)中的“食用量小、对机体营养素的摄入贡献较小”?强制标示的营养素含量均为0的食品,是否可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A食用量小、对机体营养素的摄入贡献较小的食品有饮料酒类、包装饮用水以及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食品等。若不属于标准中规定的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类别,即便强制标示的营养成分含量均为0,也应标示营养标签。
Q以八角、茴香等为配料的预包装食品烧卤调料是否要标注营养成分表?
A若该食品烧卤调料仅仅是以八角、茴香等构成的香辛料混合物则不需要标示营养标签。Q胶基糖果属于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食品,无糖胶基糖果是GB/T—《糖果分类》中胶基糖果分类的一种,如果在产品标签上标示无糖口香糖,需要标示营养标签吗?
A无糖口香糖属于针对糖的营养声称,应标示营养标签Q在满足了本标准所有要求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在同一张标签的其他位置增加图形式的营养标签?
A企业按照本标准规定,正确、规范地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营养信息后,在不违背相关法律和标准的前提下,允许采用图形或者其他方式对营养标签进行解释说明,如对营养成分的数值进行说明、解释营养素参考值(NRV)的概念,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NRV%)高低的含义等,以方便消费者更好地理解。Q当企业自愿在预包装茶叶产品上标识营养标签时,由于茶叶食用方法的特殊性,是否可以明确茶叶产品营养成分检测时是测茶汤还是茶叶?或者两种方法均可以?类似的产品还有含茶制品如调味茶、代用茶等。
A两种方法都可以。实际操作时为了避免歧义,企业可以在营养标签邻近部位增加相关说明,以明确具体采用哪种方法。众志成城武汉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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