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是一组以特征性视神经萎缩和视野缺损为共同特征的疾病。如果没有及早诊断并进行正确的治疗,最终可导致失明,且目前无法使失明的眼睛重见光明。病理性眼压高是其主要危险因素,故临床治疗青光眼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采取药物治疗或手术治疗降低眼内压。青光眼药物治疗根据给药方式不同,可分为局部用药和全身用药。目前应用的主要药物如下:
局部用药
1、缩瞳药物最具有代表性的药物是毛果芸香碱,其通过引起睫状肌收缩,牵拉巩膜突并拉紧小梁网,以增加房水外流。该药的主要副作用是调节痉挛及强直性瞳孔缩小、虹膜萎缩粘连、眼局部过敏和增加眼内炎症等,加重白内障,且易与青光眼病情相混淆,从而影响青光眼病的观察、诊断和治疗,目前临床应用越来越少。全身副作用如流泪、出汗、恶心、支气管痉挛等。
2、β-肾上腺素能阻滞剂它的代表药物有噻吗心安、倍他根、美开朗等,这类药物能通过抑制房水生成有效降低眼压,不影响瞳孔。但该类药物具有支气管痉挛、心动过缓、增加心脏阻滞、降低血压等眼部及全身副作用,这也是国外不再将其作为首选药物的主要原因。因此,患有哮喘、脉搏慢或心脏阻滞达一级以上患者不能使用该类药物。
3、肾上腺素能兴奋剂代表药是阿法根。其机制为减少房水生成及增加葡萄膜-巩膜外流。阿法根滴眼液浓度为0.2%,每天点2?3次。其副作用为口干、眼红,对心率和血压的影响很小。
4、碳酸酐酶抑制剂属于磺胺类衍生物,其代表药物布林唑胺(派立明),其作用机理是直接降低睫状上皮的碳酸酐酶,从而减少房水的生成。使用该药物一定注意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5、前列腺素类药物。这是一类新型抗青光眼药物,其代表药物有拉坦前列素(适利达)、曲伏前列素(苏为坦)、比马前列素(卢美根)等,其主要降眼压机制是增加葡萄膜巩膜外流,无全身副作用,且每天只服用一次,病人的依从性较好,因而,目前已成为欧美发达国家临床较常用的一线药物。但由于前列腺素类药物价格较高,在我国也未实现国产化,因而在国内临床实践中并非首选药物。
全身用药
1、碳酸酐酶抑制剂,其代表药物有乙酰唑胺、醋甲唑胺(又名尼目克司),其作用机理是直接降低睫状上皮的碳酸酐酶,从而减少房水的生成。此药物具有低钾血症和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的严重副作用,故用药时间不能过长,必须严密监控相关指标。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高渗脱水剂的主要代表是20%甘露醇。它具有降压作用强、起效快的特点,可用于各种类型的青光眼,特别是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引起眼压大幅增高时。高渗剂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头痛、意识模糊以及对肾脏的影响,因此,心、肾功能不良者应谨慎应用。
无论是静脉注射还是口服降眼压药,降眼压效果都是暂时的,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房水的流出问题。因此,决不能长期依赖全身降眼压药。
青光眼用药控制的关键是将眼压降至不再引起视神经进一步改变的水平。临床用药要根据青光眼的类型、视神经视野改变的情况来确定用哪种降眼压药物,并且要根据眼压的水平变化来确定是否更换药物,是单一用药还是联合用药以及是否需要手术治疗。因此,青光眼用药是个体性强并且十分漫长的过程,医患双方的互信和配合非常重要。青光眼患者要谨遵医嘱,定期复诊,严格规范用药,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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