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年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单位名称: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00年6月
所属行业:化学药品原料药
法人代表:程启东
环保负责人:尚亚楼
方案编写人: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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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颗粒物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嶗应H型YQ-A-77
样品完好无损
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1.0mg/m3
分析天平
AUW10DYQ-A-44
挥发性有机物
挥发性有机物采样器TW-YQ-B-
密封采样管两端,4℃以下保存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ClarusYQ-A-70
氨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
~4℃保存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0.5mg/m3
可见分光光度计7NYQ-A-30
崂应型YQ-B-
HJ-
硫化氢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
崂应型YQ-B-
避光4℃左右保存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5.4.10.3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0.01mg/m3
可见分光光度计7NYQ-A-30
臭气浓度
臭气袋-真空采样器
样品保存完好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
/
丙酮
智能空气采样器
崂应00
YQ-B-60、61、6、63
密封采样管两端,4℃以下保存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0.01mg/m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ClarusYQ-A-70
甲醛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
崂应型YQ-B-
~4℃保存
空气质量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
0.5mg/m3
可见分光光度计7NYQ-A-30
氯化氢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
崂应型YQ-B-
3~5℃保存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7-
0.9mg/m3
可见分光光度计7NYQ-A-30
甲醇
注射器
保存完好,3~5℃保存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33-
mg/m3
气相色谱仪
GCYQ-A-49
类别
监测
项目
采样方法
及依据
样品保存方法
分析方法
及依据
检出限
仪器设备名称和型号
备注
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嶗应YQ-C-
真空箱YQ-B-
样品完好无损,3~5℃保存
环境空气总烃、加完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0.07mg/m3
气相色谱仪GCYQ-A-49
氨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
崂应型YQ-B-
~4℃保存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0.01mg/m3
可见分光光度计7NYQ-A-30
硫化氢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
崂应型YQ-B-
避光4℃左右保存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5.4.10.3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0.mg/m3
可见分光光度计7NYQ-A-30
臭气浓度
臭气袋-真空采样器
样品保存完好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
/
丙酮
智能空气采样器
崂应00
YQ-B-60、61、6、63
密封采样管两端,4℃以下保存
气相色谱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版)6.4.6.1
0.01mg/m3
离子色谱仪GC-CYQ-A-
甲醛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
崂应型YQ-B-
~4℃保存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版)6.4..1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0.01mg/m3
可见分光光度计7NYQ-A-30
氯化氢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
崂应型YQ-B-
3~5℃保存
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0.0mg/m3
离子色谱仪PIC-10YQ-A-3
甲醇
智能空气采样器
崂应00
YQ-B-60、61、6、63
GB/T-
避光,~4℃保存
气相色谱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版)6.4.6.1
GB/T-
0.1mg/m3
气相色谱仪
GCYQ-A-49
类别
监测
项目
采样方法
及依据
样品保存方法
分析方法
及依据
检出限
仪器设备名称和型号
备注
污水总排口、循环水进出口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加浓硫酸至pH<1,0~4℃避光保存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88-
4mg/L
滴定管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0.05mg/L
可见分光光度计
7NYQ-A-1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93-
/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93-
0.01mg/L
可见分光光度计
7NYQ-A-1
总氮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01
/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01
0.05mg/L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SP-UVYQ-A-43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01-
0~4℃避光保存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01-
4mg/L
电子天平
FA04BYQ-A-0
生化需氧量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注满,0~4℃避光保存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0.5mg/L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
JPB-AYQ-A-
锌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加浓硝酸至pH<,0~4℃避光保存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0.05mg/L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WYS00YQ-A-48
总氰化物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加氢氧化钠至pH≥1,0~4℃避光保存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0.mg/L
可见分光光度计
7NYQ-A-1
总有机碳
水质总有机碳的测定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加浓硫酸至pH<,0~4℃避光保存,注满
水质总有机碳的测定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0.1mg/L
总有机碳分析仪METASH-TOC-Q-A-98
色度
水质色度的测定GB/T03-
中4稀释倍数法
0~4℃避光保存
水质色度的测定GB/T03-
中4稀释倍数法
/
/
急性毒性
水质急性毒性的测定发光细菌法
GB/T-
~5℃保存
水质急性毒性的测定发光细菌法
GB/T-
/
便携式水质毒性快速检测仪BHP型YQ-A-
类别
监测
项目
采样方法
及依据
样品保存方法
分析方法
及依据
检出限
仪器设备名称和型号
备注
背景井、监控井
PH值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4-中5.1玻璃电极法
现场测定
/
/
便携式pH测定仪
HIYQ-A-46
硝酸盐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5-中9.1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5-中9.1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0.mg/L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SP-UVYQ-A-43
耗氧量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综合指标
GB/T.7-中1.1酸性高锰酸钾滴定法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综合指标
GB/T.7-中1.1酸性高锰酸钾滴定法
0.05mg/L
滴定管
亚硝酸盐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5-中10.1重氮偶合分光光度法
0~4℃避光保存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5-中10.1重氮偶合分光光度法
0.mg/L
可见分光光度计
7NYQ-A-1
氟化物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5-中4.异烟酸-巴比妥酸分光光度法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5-中4.异烟酸-巴比妥酸分光光度法
0.mg/L
可见分光光度计
7NYQ-A-1
溶解性总固体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4-中8.1称量法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4-中8.1称量法
4mg/L
电子天平
FA04BYQ-A-0
硫酸盐
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Br-、NO3-、PO43-、SO3-、SO4-)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84-
/
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Br-、NO3-、PO43-、SO3-、SO4-)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84-
0.mg/L
离子色谱仪
YQ-A-86
氯化物
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Br-、NO3-、PO43-、SO3-、SO4-)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84-
/
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Br-、NO3-、PO43-、SO3-、SO4-)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84-
0.mg/L
离子色谱仪YQ-A-86
挥发酚类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加浓磷酸,pH=4,加1g硫酸铜,0~4℃避光保存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0.3mg/L
可见分光光度计
7NYQ-A-1
氰化物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5-中4.异烟酸-巴比妥酸分光光度法
加氢氧化钠至pH≥1,0~4℃避光保存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5-中4.异烟酸-巴比妥酸分光光度法
0.00mg/L
离子计
PXSJ-16YQ-A-41u
砷
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HJ-
1L水样,加浓盐酸5mL,0~4℃避光保存
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HJ-
0.3μg/L
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AFS-0EYQ-A-6
汞
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HJ-
\
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HJ-
0.04μg/L
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AFS-0EYQ-A-6
六价铬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
GB/T.6-中10.1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加氢氧化钠,pH=7-9,0~4℃避光保存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
GB/T.6-中10.1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0.mg/L
可见分光光度计
7NYQ-A-1
总硬度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4-中7.1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1L水样,加浓硝酸10mL,0~4℃避光保存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4-中7.1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1.0mg/L
滴定管
铅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金属指标
GB/T.6-中11.1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金属指标
GB/T.6-中11.1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5μg/L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WYS00YQ-A-48
镉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金属指标
GB/T.6-中9.1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金属指标
GB/T.6-中9.1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5μg/L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WYS00YQ-A-48
铁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
/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
0.03mg/L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WYS00YQ-A-48
锰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
/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
0.01mg/L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WYS00YQ-A-48
石油类
水质石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
加浓盐酸,pH<,0~4℃避光保存
水质石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
0.01mg/L
紫外可见分光光光度计75NYQ-A-04
六、质量控制
(一)手工监测质量保证
1、机构和人员:接受委托任务的河北升泰环境检测公司于年5月14日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并在有效期内,且在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现有持证上岗监测人员74名。
、监测分析方法要求:采用国家标准方法、行业标准方法或国家生态环境部推荐方法。
3、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按规范定期校准。
4、废气监测要求:按照HJ57-、HJ/T-等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进行,按规范要求每次监测增加空白样、平行样、加标回收或质控样等质控措施。
5、水质监测分析要求: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按照HJ91.1-等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进行,按规范要求每次监测增加空白样、平行样、加标回收或质控样等质控措施。
6、噪声监测要求: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要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7、记录报告要求: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二)自动监测质量保证
1、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要求: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等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校准与维护。、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要求: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各类比对、校验和维护。
3、记录要求:自动监测设备运维记录、各类原始记录内容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签字,保存三年。
七、信息记录和报告
(一)信息记录
1、手工监测的记录
(1)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
()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
(3)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
(4)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5)排污单位应如实记录手工监测期间的工况(包括生产负荷、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
、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
3、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排污单位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包括停机、启动情况)、产品产量、主要原辅料使用量、取水量、主要燃料消耗量、燃料主要成分、污染治理设施主要运行状态参数、污染治理主要药剂消耗情况等。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理状况
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倾倒丢弃量,危险废物还应详细记录其具体去向。
(二)信息报告
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包含以下内容:
1、监测方案的调整变化情况及变更原因;
、各主要生产设施全年运行天数,各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全年监测次数、超标情况、浓度分布情况;
3、自行监测开展的其他情况说明;
4、实现达标排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应急报告
1、监测结果出现超标时,对超标的项目增加监测频次,并检查超标原因;
、若短期内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应向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事故分析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减轻或防止污染的措施,以及今后的预防及改进措施。若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八、信息公开
(一)公开方式
1、按要求及时将自行监测信息填入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