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眼科专家马建民浅谈青光眼的危害

文章来源:晶状体溶解性青光眼   发布时间:2020-7-17 15:37:20   点击数:
 

青光眼是以眼压升高、视神经损伤和视野缺损为共性的一类常见的不可逆性致盲眼病。

眼压升高是导致青光眼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眼压升高通常是由排出房水的管道堵塞引起的。房水的发源地——睫状体,能够不断地产生房水,如果房水的引流通道受阻,过多的房水积聚在有限的空间内,引起眼内压力升高,从而对眼睛最薄弱的点——视神经造成压迫。

位于眼球后面的视神经担负着向大脑传输视觉信息的重要功能,它由许多神经纤维组成,就像电缆由许多金属细丝组成一样。构成视神经的神经纤维细胞比较脆弱。

如果高眼压持续的时间过长,就会损害部分或全部视神经,这时由视神经向大脑输送的信息的质和量都会减少,病人就会出现视力逐渐减退或失明。

青光眼对视神经的损害具有隐蔽性,往往在患者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悄悄地发生。不少患者发现视力下降时,病情已经发展到了晚期。最可怕的是,这种损害是不可挽救的。

为了做好预防青光眼的工作,需定期进行眼科检查。有些人认为自己视力好,眼睛不痛不痒,就不可能患眼病,这种观点是非常错误的。我国流行病学统计资料显示,在40岁以上的正常人群中,每50人中就有一个青光眼患者。

据研究显示,90%的慢性开角型青光眼患者没有任何自觉症状,不知道自己患病,这就需要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来筛查和排除是否患有青光眼。

如果能够做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那么病情就能得到控制,对视力损害就会比较小。如果任其发展,则周边视力及中心视力都将严重受损,最终导致失明。

眼科学家建议,将青光眼检查作为常规的眼科检查项目。大多数人在35岁左右就应进行一次全面的青光眼检查,40岁时再进行一次检查,40岁以后2~3年检查一次,60岁以后1~2年检查一次。如果有青光眼危险因素的存在,35岁后每1~2年就应该检查一次。

这些危险因素包括:

(1)出现一过性虹视、雾视现象,并伴有头痛,但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者;

(2)不能解释的视疲劳及不明原因的视力下降,特别是戴眼镜或频繁换眼镜仍感不适者;

(3)家族中有青光眼患者,而本人兼有不明原因的视力下降或其他可疑症状者;

(4)一只眼已患青光眼者;

(5)24小时内眼压波动幅度大于8mmHg或眼压高于24mmHg者。

青光眼的早期诊断是眼病诊断中的难点。由于青光眼分类复杂,其诊断需进行的检查项目也较多。

眼压是最基本的检查项目,每次就诊都必须查。

由于眼压幅度是处于波动状态的,因此,每4个小时测量一次的日眼压曲线可以更为准确、真实地反映眼压情况。

如果患者能够依从医生的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治疗,青光眼就能被有效控制。

来源:中国医药报

责任编辑: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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